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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05(原X022)杜大路K0+000~K26+467段路面中修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比选公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1 08:51:13

第一章 S405(原X022)杜大路K0+000~K26+467段路面中修工程

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比选公告

为做S405(原X022)杜大路K0+000~K26+467段路面中修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工作将采取比选方式选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条件

1、项目名称:S405(原X022)杜大路K0+000~K26+467段路面中修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    

2、比选人名称:萧县龙源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3、服务期试验检测服务期为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且竣工验收合格

4、标段划分:本次比选不分标段,只选择1家试验检测单位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宿州市萧县境内

    2、建设规模:

2.1项目概况:S405(原X022)杜大路K0~K26+467段路面中修工程位于萧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红庙,与国道G311交叉处(K0+000),向西经蒋寺、吴集、赵庄、周庄、大屯,在K19+147处与省道S101T型交叉后共线至K19+351处与省道S101T型交叉后分离继续向西延伸,止于皖豫交界处大屯镇林楼村(K26+467),设计全长26.263Km(扣除与S101共线段);公路等级维持道路原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路基宽分别为10.5米、12米、15米,路面宽分别为9米、12米。具体详情见图纸。

  3、招标范围:检测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本项目各单项道路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工作,且满足现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检测频率、数量等要求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比选文件)

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6月至今)独立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竣工试验检测业绩;

4)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类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发布媒介

   本公告发布在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xjtjt.com/)

   五、报名地址及递交比选文件时间

    1、报名地址: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萧县淮海路老实小院内)。

    2、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周五)北京时间上午10:00。比选人请提前10分钟将密封的比选文件现场递交会场工作人员,并进行登记签到。

    3、比选文件售价:不收费。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比选文件主要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资质证书及主要成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与本项目合作的实施方案;

  (3)拟与本项目合作的团队成员资质证书、情况介绍;

  (4)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5)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6月至今)独立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竣工试验检测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付款方式: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本项目因政策变化或者其他因素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将不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3、最高投标限价250000元(不收取评审费)

   七、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澄清者,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许继状

   联系方式:18056266322

   邮箱:813496735@qq.com 

第二章  比选申请须知

1、总则

1.1 项目名称:S405(原X022)杜大路K0+000~K26+467段路面中修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    

1.2 项目实施地点:宿州市萧县境内

    1.3 建设规模:

1.3.1 项目概况:S405(原 X022)杜大路 K0+000~K26+467 段路面中修工程位于萧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红庙, 与国道 G311 交叉处(K0+000),向西经蒋寺、吴集、赵庄、周庄、大屯、在 K19+147 处与省道 S101T 型交叉后共线至 K19+351 处与省道 S101T 型交叉后分离继续向西延伸,止于皖豫交界处大屯镇林楼村(K26+467),设计26.263km(扣除与 S101 共线段)。详情见图纸。

  1.4 招标范围:检测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本项目各单项道路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工作,且满足现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检测频率、数量等要求

1.5 服务期:试验检测服务期为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且竣工验收合格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7 比选人将确定综合评审排名第一名的比选申请人承担上述项目的检测工作。

1.8 在合同实施期限内中选人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必须事先取得比选人书面批准,且拟派新的项目负责人资历不得低于被更换项目负责人。

1.9 比选申请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6月至今)独立完成过一项二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交竣工试验检测业绩;

4)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类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1.10 比选申请单位在比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是否中选,均自行承担。

1.11 无论比选结果如何,参与比选的申请单位的比选申请文件均不退回。

1.12 比选人不对未中选人作任何解释。

2、比选文件

2.1申请单位应认真检查比选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不全时,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

2.2申请单位应仔细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说明,如果申请单位编制的比选申请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任何对比选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比选申请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比选文件的有效理由。

3、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3.1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中文编制。

3.2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应至少包括第三章的各项内容。

3.3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进行相应签字或盖章(如果是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则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除比选申请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比选申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比选申请文件签字人签字或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5 比选申请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报,份数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应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应密封完好(密封方式不限),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包装上还应标明:

1)比选项目名称:         

2)比选申请人名称:            

3)比选申请人地址:            

4)“在20207 2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前不得拆封”字样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企业公章。

4.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萧县淮海路老实小院内)

4.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7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4.4逾期送达或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4.5到比选截止时间止,比选人收到的比选申请书少于3家的,比选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比选。

5、评比

5.1 评比工作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比委员会组织进行评比委员会从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人员,其中先从计划合同部和工程部分别抽取1名专家,在从余下的专家库成员中在随机抽取3名专家

5.2 评比原则、方法及程序详见第四章 评比方法和标准。

6 、评比结果的确定

6.1评比委员会根据评比结果,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比报告,在报告中对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排出前一至三名中选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6.2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依此类推。

7、评比过程的保密

7.1 评比会开始后,直至授予中选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比选申请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比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7.2 在比选申请书的评比、中选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比选申请人向比选人和评比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比选申请被拒绝。

7.3 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不对未中选人就评比过程以及未能中选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选人不得向评比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比过程情况和索要评比过程材料。

8、中选通知书

8.1 评比结束后,比选人将依据评比委员会的评结果,将合同授予综合条件最优的比选申请人(排名第一)即中选人。

8.2 比选人将在评比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选人,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中将写明中选人在比选报价申请函中承诺的比选报价等内容。

8.3 中选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4 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应在比选人发文簿上签字确认。

8.5 比选人对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不作未中选原因的解释。

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9.1 中选人应于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比选人签订审核合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2 如果中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选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比选人签订审核合同的,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放弃中选时,比选人可以顺延至最后的中选候选人。在今后3年内比选人将不接收放弃中选者参加比选。

10、比选人的权利

10.1 比选人保留在授予中选通知书前的任何时候取消本次比选活动以及拒绝所有的比选申请书的权利,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比选申请人解释有关原因。

10.2 对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比选人将不作任何解释,但可告知其评比结果的排名顺序。

11、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11.1 严禁比选申请人向参与比选、评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比选、评工作的有关信息。

11.2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比选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正当比选。

11.3 如果在服务过程中有违规、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的,直接拉入黑名单。


第三章 比选申请文件

S405(原X022)杜大路K0+000~K26+467段路面中修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比选比选申请文件.doc


第四章  评审方法

S405(原X022)杜大路K0+000~K26+467段路面中修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比选评审办法.doc


第五章 合同条款

    中选之后,按照业主提供的合同签订合同协议。

    附件:项目图纸20191228 S405(原X022)杜大路K0+000-K26+467段路面中修工程 第二册((1).pdf





                                                            比选人: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文件发布日期: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