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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9萧县北至G310段改建工程02标段(萧杨路提升)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6 15:39:11

1.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S239萧县北至G310段改建工程02标段(萧杨路提升)跟踪审计服务项

项目法人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市萧县

2.2建设内容、规模:S239萧县北至G310段改建工程02标段(萧杨路提升)项目,标段路线起于郑徐客专与现状X014交叉处北侧约107米,桩号K5+360,顺延现有X014向北途径郭庄村、圣泉镇、孟集村,终点位于改建的G310交叉处,终点里程K11+701.253,标段总长度6.341253km。主要实施内容为①清理工程:主要包括清理、修复现状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建筑物等,达到进行提升工程的条件;②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为路面铺筑;③附属工程:包括安全设施、预埋管线、绿化及环保设施、临时工程等。

合同价:78493719.05

2.3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全部完成,出具跟踪审计报告及结算审计报告为止(本项目服务期限不作具体要求)。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并承担相关专业技术性咨询工作。具体为:

(1)工作范围

提供工程预算定额有关的咨询服务;

对形象进度拨款进行控制,杜绝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每月向招标人提交一份阶段性跟踪审计月报

对项目定价、材料定价、设备定价进行市场考察和审计确认,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承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

及时整理相关的档案资料并移交招标人;

按照建设项目招标人的要求出具跟踪审计报告、结算审计报告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参加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及监理例会;

对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及时提供书面咨询意见:

及时审核符合相关程序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相关费用,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2工作要求

审计组应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场所,派驻人员常驻现场,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例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有关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并且作好会议记录。

审计组成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变更等真实情况,了解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熟悉工程计量规则及有关费用的测算办法,并且作好相关记录

2.5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控制价:   10万元   

2.7项目类别: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造价咨询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备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国家注册造价师(一级造价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并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提供满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开标之日上推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除造价咨询负责人外,造价咨询组其他成员也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均须提供注册证书,提供满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开标之日上推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公章。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任职项目负责人),且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

注: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或履约中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核);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履约中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定案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注:2.(1)已完成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总投资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3)以上涉及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工程总投资额、建筑面积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中标单位需与招标人指定的经营公司(安徽盛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经营公司负责结算相关事宜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中标价的5%,按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具体详见合同。

4. 报名地址及递交相关资料时间

4.1、报名地址:萧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2、递交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北京时间下午3:00。

投标人请提前20分钟将密封的相关资料现场递交工作人员,并进行登记签到,迟于下午3:00到场的,拒收其资料。

5. 发布媒介及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5.1.本公告在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2.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8日;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6. 现场提交相关资料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须提供1份纸质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给工作人员,并进行登记签到,迟到的不予接收。

7. 其他相关说明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进行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大同街老县政府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297650109

附件2024.05.06.docx